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2年6月21日   点击人次: 20252   

各二级学院、全体2023届毕业生: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中南人〔2022〕5号)文件精神,在穗高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以下简称“求职补贴)申领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自愿申领该项补贴的2023届毕业生同学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纸质材料递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为让毕业生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抓紧时间途径传达至每一位2023届毕业生,并组织符合申领条件的学生本着自愿原则申领毕业生求职补贴。

一、补贴范围

我校2023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特困职工家庭/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补贴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领

A.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要求:A4单面打印;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表格底部说明;“生源地”与家庭地址一致即可,但只需要填写到区县一级;申请人签名需手写,申请日期限定填写2022年7月1日-8月31日中的其中一天。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并在空白处签名确认)。

3.本人银行卡(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并签名,不可使用他人银行卡,社保银行卡需要开通金融功能,否则无法收款)。

4.佐证材料复印件(只需根据补贴范围选择其中一项的复印件进行申报【同时符合多项申领情形的也只选择其中一项申报,同时提供多项佐证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每一页材料均需申领人签名确认):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提供申领人父母一方持有的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复印件(提供其中一种证件即可,如所提供证件无法体现家庭关系的,还需要出生证或补充户口本相关页面作为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城乡低保证为申领人本人持有的亦符合申领条件。

(2)脱贫人口家庭成员:无相关证件。

*如申领人属于脱贫人口对象,申领人须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的“困难材料名称”填写“脱贫人口”,“材料编号”填写申领人身份证号码,“核发单位”填写“无”。

(3)特困人员:提供申领人本人所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4)残疾人:提供申领人本人所持有的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5)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申领人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贷款合同复印件,但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编号必须与《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及信息采集表单中所填写的贷款合同编号一致,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B.纸质材料提交信息录入相关说明

1.申领人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

2.学院提交表单信息(附件2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前

3.假期尽量不回校提供纸质材料,请在开学后提交,纸质材料8月31号前(具体看开学时间),请开学后提交学院辅导员。

(二)学院初审及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按照《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相关证件及审核说明》(附件2)的说明对2022年7月1日前提交的申领材料进行初审,2022年7月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领人的名单和材料汇总,装订成册,提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上报的纸质版材料(按顺序由上到下装订成册)

1.毕业生本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领人签名确认)

3.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申领人签名确认)(社保银行卡需要开通金融功能)

4.佐证材料复印件(每一页材料均由申领人签名确认)

5.本学院求职补贴申领人名单汇总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学校复审上报

2022年9月10日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所有通过复审的学生信息按模板导入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并完成系统提交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市高指)终审。

(四)名单公示及补贴发放

学校复审结果将在9月10日前在学校就业网的就业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市高指终审结果将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广州市高指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申领人及时留意审核结果。

公示完毕并无异议,市高指按《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全体2023届毕业生带班辅导员共同参与和通力配合,切实做好本学院政策受惠学生的宣传、组织和初审工作,做到应补尽补。

2.各二级学院务必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要确保所提供的除国家助学贷款之外的各种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必须到2022年8月31日,否则无法审核通过。

3.各二级学院务必提醒申领学生先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再根据申请表内容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录入相关信息,表单数据与申请表不一致的无法通过审核;表单所有数据请仔细核查准确后再行提交。

4.申领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5.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邓克                    联系电话:020-87976885、18126796151

 

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20日



2023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梳理情况

 

一、补贴对象

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关键词:毕业学年、困难情形、脱贫人口

(一)毕业学年

指毕业前一年71日起的12个月内。(名词解释出自穗人社规字〔20191号文第二十二条)

(二)困难情形

主要分为学生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学生本人属于特困人员/学生本人属于残疾人/学生属于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仅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仅需满足上述四类其中一类情况即可。

困难情形一:学生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指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且证件属于有效期内。如学生父母所持证件无法证明学生与持证人关系,须同步附上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进行举证。持证材料相关说明如下:

序号

证件名称

核验要点

备注

材料提交要求

1

城乡低保证(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有效期至少到20228

学生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2

特困职工证

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由县级或以上总工会出具。无年审,每年换发1次

有效期至少到20228

学生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

残疾人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由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出具。有效期一般为十年。

有效期至少到20228

学生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学生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的,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由学校于815日下午5点前提供名单,统一将名单上报给市高指进行核验;核验结果于825日下午5点前反馈给各院校。逾期不候。

注:若学生本人持城乡低保证,且证件属于有效期内也属于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对象,核验要点与上述表格第1点相同。

困难情形二:学生本人属于特困人员

指学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且证件属于有效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发证机关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有效期为1年,需每年年审。

材料提交要求:学生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即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困难情形三:学生本人属于残疾人

指学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证件属于有效期内。发证机关为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有效期为10年。

材料提交要求:学生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意点**

困难情形一至三中,如遇证件过期的情况,则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如城乡低保证过期,则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局出具今年仍然享受低保的证明或提供银行流水且必须加盖银行业务章(流水必须到20228月);

如遇到当地发证部门没有颁发纸质证件的,须提供当地发证部门发放电子证照的文件进行举证并通过对应的官方网站进行核验。核验结果必须整个页面打印,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院校受理部门加盖部门公章。

困难情形四:学生本人单一学制内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仅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注意以下三个内容:
    1. 
基本情况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除上述两类助学贷款外,其它形式的商业贷款不能列为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2. 审核标准
    
在生源地或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单独学制时间内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能够提供有效贷款合同(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贷款合同)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才能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单独学制时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只能作为本学制时间内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依据,不能作为其它学制时间内毕业生的申报补贴依据。

3. 材料提交要求

学生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如遇电子合同的情况,则须打印出来,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如遇到没有合同但具有受理证明的情况,则须确认是否已通过审核,如已确认通过审核,申请人须在受理证明上亲笔签名确认且院校受理部门加盖部门公章,待合同出具后补充纸质材料。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3000元。

注:如学生在之前学制里已经享受过该项补贴,则不能重复享受。

 

三、发放形式

公示完毕并无异议,市高指按《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注: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学生本人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学生本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 学校名称: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xxxx学院

2. 学历:大学本科

3. 生源地:与家庭地址一致即可,填写到区县一级

4. 毕业时间:20236

5. 一寸免冠照片:各类一寸证件照皆可,无底色要求

6. 困难家庭类型:根据家庭地址选择打勾即可

7. 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本人单一学制内的实际情况选择打勾即可。如选“是”,则必须填写“贷款合同编号”;如选“否”,则“贷款合同编号”栏留空。

8. “困难材料名称填写:填写证件名称,如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等。

注意:(1)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选“是”的,不得填写“困难材料名称”、“材料对应编码”、“核发机关”。(2)如申领人属于脱贫人口对象,“困难材料名称”填写“脱贫人口”,“材料编号”填写申领人身份证号码;“核发单位”填写“无”

 

9. 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10. 表中“申请人承诺”栏目,申请人必须亲笔签名确认,申请时间必须填写202271—831日期间的某一天(早于71日递交材料的,申请日期请填写202271日)。

 

五、其它问题

1.学生申领时限

学生申领截止时间是831日,即《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困难情形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是8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注:佐证材料有效期按照学生提出申请的时间点进行判断。如果学生提出申请时(也就是提交申请表格时),提供的困难情形证明是在有效期内的,便属于符合,否则等材料补齐后才可以通过。如提交材料的时间已超过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则视同逾期,等同于自动放弃申请。

 

2.各阶段时间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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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单一学制”的说明

在生源地或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单独学制时间内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能够提供有效贷款合同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才能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单一学制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只能作为本学制时间内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依据,不能作为其它学制时间内毕业生的申报补贴依据。”

对我校来讲,此类情况主要适用于专插本的学生,举例来说,某学生在就读专科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而在就读本科期间并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该学生无法向其就读的本科院校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4.关于“《低保证》有效期证明认定”(三选一)

1)《低保证》如无年审或有效期的记录,需提供发证机构开具的有效期证明(加盖发证机构公章)。

2)重新在《低保证》中补充完善年审或有效期记录。

3)提供与《低保证》编号和姓名对应一致的银行流水账单,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学生申报当月(20227月或8月),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

备注:低保证的全称应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除此以外,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今年也可用于申领求职补贴。如无以上证件,虽享受低保但仍然不符合申领条件。

 

5.关于“各类困难家庭证件中的家庭关系认定”。

所有困难家庭的类型,均需要体现申领人与持证人之间的关系,申领求职补贴要求持证人为申领人父母一方或本人。除此以外,其它关系均不可用于求职补贴申领,如爷爷(奶奶)或兄弟姐妹是持证人的。

一般来说,只要申领人姓名在证件中有记录并注明与持证人之间的关系的,都可以作为申领人与持证人家庭关系认定的条件。

证件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的,均需补充户口簿复印件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或者提供申领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6.关于证件编号

除脱贫人口家庭外,其他证件原则上都要求有编号,填写《申请表》时必须保证和证书上编号一致。

如证件确实没有编号的,属极个别情况,可请发证机关出具未编号证明或发证机关认可的默许编号。

 

 

7.关于佐证材料的优先选择问题

同时符合多种申领条件的,只能采用其中一种佐证材料进行申领,同时提供两种佐证材料以上的,不予审核。在这种情况下,优先选择利于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申领。

如:某生本人是残疾人、父亲持有城乡低保证,同时本人在读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那么他在申领求职补贴应选择材料的优先顺序为: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残疾人证(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父亲持有)。

采用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佐证材料申请求职补贴是最简单的,在单一学制内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只要有贷款合同,就可以申请求职补贴。

 

8.求职补贴纸质材料如何提交

1202271日前提交材料的,直接交给带班辅导员。

2202272日至831日之间提交材料的,申领人尽量在开学前提供,先填写电子表单(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9.相关证书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可以双面复印么?

可以双面复印,复印件需要保证各类关键信息清晰可见,如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编号和签字盖章、低保证的编号和亲属关系栏信息等

 

10.复印件需要签名确认么?

所有的复印件均需要在空白的地方签名确认,申请表也需要亲笔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