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去向须知

2020年4月23日   点击人次: 8850    作者:邓克

毕业生档案去向须知

毕业生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公众号填报“电子就业协议”,学校根据“电子就业协议”填报内容,分下列四种情况派送个人档案:

1.单位接收,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企事业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并有单位盖章的根据签写电子三方协议书的档案邮寄地址邮寄,考公务员的凭单位接收函寄送;

2.升学的根据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档案派到所在学校,出国出境派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挂靠就业地人才市场的,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广州、深圳等)或电子三方有人才市场盖章,派到所属人社局;

4.其余默认派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材料均只需要再公众号上填报就业信息,后盖章扫描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学校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进行派遣。

档案回生源地后,如更换新的档案接受的单位,毕业2年内可以改派,详情参照就业网另一篇文章:http://job.scauzhujiang.cn/detail/news?id=398685&type_id=2586

注:①每个同学找到工作后及时填报电子就业协议,已便派送档案,审核通过后每年7月1号可以查看电子报到证,及时前往对应单位报到即可。如何报到参考就业网另一篇文章“广州、深圳报到指引”:(http://job.scauzhujiang.cn/detail/news?id=79434&menu_id=&type_id=1935

    ②如暂时未能确定档案去向,先暂时填写回生源地,待确认后可以在小程序(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就业派遣提供上述材料申请派遣即可。

    ③档案无论派遣到那里毕业生只需要,毕业后凭电子报到证,前往该单位报到即可。(回生源地也可计算工龄,评职称)